第(1/3)页 一杯白酒下肚。 那沮丧的氛围在人群中彻底消散。 整个帐篷的声音堪比大喇叭了。 一个比一个嗓门大,一个比一个能吵吵。 也不管之前有什么恩怨,也不管之前认不认识。 两杯白酒下肚,那全都是好兄弟,好哥们。 陆卫国本身就喜欢这种氛围,也没有把自己当外人。 跟这个喝一杯,跟那个喝一口。 借着之前参加全县成围捕的名头,很快就跟大家活打成一片。 再加上今天如此的讲究,不仅救了人,还请大家吃熊肉。 让他之后在林业局的面子比领导还管用,说句不好听的,就是县城林管局的领导来。 估计这些可爱的工人都不会邀请到家里吃饭。 但陆卫国去了,绝对从村头吃到村尾。 谁家要是没给陆卫国灌多了,那都要被讲究好几年的。 一顿饭从傍晚吃到天明。 除了采购员和司机外,几乎全都喝的不省人事了。 陆卫国垫着脚尖,从那大通铺上走下来。 随便挑了一件工人棉大衣套在了自己身上。 好幸运,棉大衣里有一包红梅。 点燃一根,靠在树根地下揉着脑瓜子。 不得不说,这些天天炕木头的大老爷们实在是太能喝了。 平均一人一斤多,那就是开开胃。 两斤了才挪动屁股上个厕所。 喝了三斤才称兄道弟。 后世都传东北能喝。 可是后世的那些东北人不干体力活,总是差点意思。 而现在的这些东北汉子,白天一睁眼就是扛木头,干体力活。 中午三五瓶啤酒,权当消化食解渴用了。 喝完还能继续干活。 晚上喝的白酒,才有一点解乏的功效。 “走呀,回去,正好给那两人的尸体给。。。。” 陆卫国点了点头。 按理来说,这后续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了。 毕竟那种伤感的场景越看越难受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