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巴塔尔继续分析:“而胡塞,就可以更好地发展!” “是啊,的确是这样。”塔米米点头:“对我们来说,也只能暂时放弃在北也门开辟基地的计划了,只要保护好我们这里的大本营,今后就可以……” 话还没说完,他突然听到了外面雄鹰的嘶鸣,瞬间一阵兴奋,站起来,几步走向门口,戴上一个特制的手套,推开门。 “哈姆德,你终于回来了!” 天空中,雄鹰俯冲而下,然后稳稳地落在他的手臂上。 塔米米快速地抓起窗户上挂着的肉条,递到雄鹰跟前,雄鹰的喙就快速地啄起,很快把一条肉都吃进嘴里。 鹰隼都是高傲的,作为翱翔天空的猛兽,一般都只吃自己捕捉的食物,而且还很耐饿,六七天不吃饭都没问题。 别人喂食是绝对不屑于吃的,除非……认了主人。 这名叫哈姆德的老鹰,就是塔米米在数年前从悬崖上掏鹰隼的老窝得到的幼崽,从小喂养,这才算是认了他这个主人,在带去过北边的训练基地一次之后,就能来回在两边飞行,充当信使。 这次……出去了几天才回来,让他有些担心,还好,现在终于回来了。 “哈姆德几天没回,该不会有什么意外吧?”巴塔尔上来,用疑惑的目光看向雄鹰。 “没有,估计是沿途捕食猎物耽误吧。哈姆德,你一定累坏了吧?再来一条肉,然后休息吧。” 塔米米对自己的鹰是无比信任的,这比人还不容易背叛,只是…… 他不知道,雄鹰的背上,那个小小的塞进羽毛内的东西,正在向外发射电磁波! 第(3/3)页